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是怎样的

时间:2024-04-04 作者:杭州遗产争议律师

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措施:
1、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;
2、当事人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,可以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
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,引起纠纷的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。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,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具体处理方案,需要看你是侵权方,还是被侵权方?具体的案件是什么情况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taililing.com/749130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泸州律师 宿迁律师 包头律师 葫芦岛律师 重庆巴南区律师 果洛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杭州债务律师 浙江律师 沈阳律师 上海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承德律师 黑河律师 江西律师 钦州律师 邯郸律师 越城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吉安律师 铅山县律师 长沙岳麓区律师 仙桃市律师 惠州律师 台州律师 遵义律师 常州律师 扬州律师 济宁律师 驻马店律师